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经技术委员会评审,拟将“学习型智能系统”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2年度总结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于本月25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我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2-60216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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