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我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为保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小组主要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审定和招生过程的监督等工作。
(二)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材料审核工作组,由主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秘书、科研工作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主管副院长任组长,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是否符合招生条件和招生组织等工作。
(三)学院根据报考情况,按照学科或研究方向成立专业考核小组,小组由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总数不少于5人,其中1人任组长;另设秘书和协调员各1人,负责专业考核(专业综合考核和复试)过程的记录及录音、录像等工作。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相同或相近,满足我校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要求,并达到我校规定的外语水平。(具体要求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三、审核程序
(一)材料提交
1. 纸质材料邮寄截止时间:4月15日(请在截止时间将材料邮寄到我校),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罗老师收,022-60216906)
2. 提交的材料清单
提交的材料清单请查看天津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除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提供材料以外,还要按照学院要求增加以下申请材料:
① 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其它主要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② 《天津理工大学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文字陈述》须符合以下要求,陈述内容主要结合申请者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已从事过的研究项目和已取得学术成果、或能体现自己科研能力的其它成果等选择一个博士阶段拟开展的本学科招生方向的具体研究问题,提交一份研究领域的综述(不少于20篇近五年较新参考文献,不少于1500字)与博士阶段研究设想(不少于1000字);
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见》一份。在报考前,申请者可与报考导师以不同形式进行相互了解,申请者应向导师说明自己攻读博士学位详细规划,报考导师对其具备的基础知识、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等作出综合意见,形成《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见》(见附件1),提交专业审核小组。
(二)材料审核
按照学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以及学院具体要求,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研究生院将对初审合格名单进行公示。
(三)专业考核
1.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申请人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1)英语水平达到合格认定条件
① 已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改革后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② 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③ 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④公开发表1篇英文文章,并被检索(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2)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统一考试
英语(不含听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 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形式和时间
线上或线下考核形式待定,考核时间预计5月6日-5月21日,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2)综合考核内容
专业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和复试(满分100分)。
1)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
内容包括:计算机学科基础理论、专业技能或实践能力;考试方式采用“面试+随机抽题”方式,满分100分,其中:
① 学科基础题,外文出题,要求外语回答。考核内容为数据结构知识(满分50分。如果外文回答,得分区间为0~50分;如果中文回答,得分区间为0~30分);
② 学科专业知识题,中文出题,中文回答。考核内容:网络体系结构、图像处理、数据库、算法设计与分析四门课中任选一。(50分)。
2)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内容包括:主要根据申请者提交的《天津理工大学申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个人文字陈述》,通过15分钟PPT向考核小组汇报和考核专家质疑解答。
汇报提纲: ① 已做研究内容及成果(30分);
② 研究问题综述(针对博士阶段拟开展的本学科招生方向的具体研究问题的综述)(50分);
③ 博士期间拟科研计划(20分)。
3)复试(满分100分)
① 学术创新潜质考核
内容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素质,外语水平。采用面试方式,首先申请者用外语描述自己的基本情况,然后面试专家根据自己的疑虑来进行质疑、问答。
② 外语水平主要考核
内容包括:外语应用水平能力、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及口语等,采用面试形式。考核环节依据:
l 专业基础环节学科基础题理解、翻译和回答;
l 专业综合环节申请者基本情况外语汇报。
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是博士生招生复试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综合考核全过程严格进行记录,全程录像、录音,并妥善留存。
四、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 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2×40% + 复试(满分100)×60% 。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专业考核成绩(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的平均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学院当年招生总计划、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对满足录取条件的申请者,在考虑杰出人才招生、硕博连读的条件下,根据专业考核总成绩和导师报考招生情况进行轮次选拔,具体办法见《2021年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招生指标分配原则和录取规则》。
(二)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最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其它说明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调至学校,录取申请人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2.往届考生自收到待录取通知后,15天内需将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寄到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逾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关于博士招生工作、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技术支持,考生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座机 022-60216906
根据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到校考试或面试的时间有可能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